你能說“愛”嗎?
2017-02-19 05:31愛是個感覺嗎?感覺對了就叫愛?感覺少了就不愛?
聖經上說,愛是不加害與人,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。意思是愛是不傷到人,不害到人,若不合乎這標準,說不上是愛。更進一步說,愛是有恩慈,是實際上對人好,對人有幫助,是考慮到人的前程。
我們看看,當下社會,愛這個字被濫用太多。明明這個關係會害到人,明明深入交往沒有前景,明明最終只會傷到人,明明是像一團亂線糾纏在一起的雜亂關係,明明是無解的關係,還被稱作愛。
其實愛是一個人的本質,不是捉摸不定,也是一個人的決心,不是時來時去,不可預料。
以這為標準,百分之九十的愛情歌曲,其實不是真的愛,只是一時感覺,情緒,是漂浮不定的心情,難怪這麼多悲傷,唱來唱去,只讓人更陷入更深的糾纏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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