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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一位優秀台大女醫生被酒駕肇事者撞成腦死

2013-05-31 16:47
分享 2114 次閱讀 | 45 個評論
全部(4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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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

  • wind1122
    wind1122 2013-05-31 18:29
    亂世要用重典~民主不是給人犯罪的機會~~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5-31 19:50
    wind1122: 亂世要用重典~民主不是給人犯罪的機會~~
    唉~心情有點沉重說~
  • 醉嬡
    醉嬡 2013-05-31 20:12
    謝謝月荷再次呼籲提醒!!
  • wind1122
    wind1122 2013-05-31 20:18
    月荷: 唉~心情有點沉重說~
    嗯~罰再重也喚不回~但不罰,悲劇還是會發生,我讚成馬上関起來~~永遠不給駕照~~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5-31 20:21
    醉嬡: 謝謝月荷再次呼籲提醒!!
    只是有感而發~
    每一次這類事件發生 都感到很無力
    唯有從自身做起 從身邊的人去提醒
    希望遺憾可以減少一些~
  • 醉嬡
    醉嬡 2013-05-31 20:24
    月荷: 只是有感而發~
    每一次這類事件發生 都感到很無力
    唯有從自身做起 從身邊的人去提醒
    希望遺憾可以減少一些~
    同感~所以能幫多數人寫出心聲  真是太好了!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5-31 20:31
    醉嬡: 同感~所以能幫多數人寫出心聲  真是太好了!
    請大家提醒大家唷)))
  • 醉嬡
    醉嬡 2013-05-31 20:35
    月荷: 請大家提醒大家唷)))
    一定一定!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5-31 20:37
    醉嬡:一定一定!
    3q3q
    不過~很多人看到樂樂等的文字,會先暈死過去
  • bq73999
    bq73999 2013-05-31 21:26
    總要多人犧牲之後才能換來修法的契機, 這女醫師還有她的恩師教授替她發聲
    那些默默無聞的冤魂, 不知得等到何年何月, 才得以安息
  • 初塵
    初塵 2013-05-31 21:47
    人生如此無常!每天都要開心過!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5-31 21:50
    bq73999: 總要多人犧牲之後才能換來修法的契機, 這女醫師還有她的恩師教授替她發聲
    那些默默無聞的冤魂, 不知得等到何年何月, 才得以安息
    對阿~那些人的家屬不知道要熬過多少日日夜夜 心靈才得以平靜
    (或許永遠無法平靜吧!!!)

    所以~還是希望大家互相提醒~減少憾事~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5-31 21:52
    初塵: 人生如此無常!每天都要開心過!
    是阿!因為無常更要把握當下
  • deepsky
    deepsky 2013-05-31 22:50
    wind1122: 亂世要用重典~民主不是給人犯罪的機會~~
    真有見解)))))棒
  • 一次性產品
    一次性產品 2013-05-31 23:41
    酒駕等同蓄意殺人絕非過失殺人
    因該請那些長跑酒攤的立委豬公
    不要當鴕鳥~~~為百姓修個法保護百姓吧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5-31 23:43
    一次性產品: 酒駕等同蓄意殺人絕非過失殺人
    因該請那些長跑酒攤的立委豬公
    不要當鴕鳥~~~為百姓修個法保護百姓吧
    那些常跑酒攤的立委豬公大概都有人幫忙開車接送~
    所以樂當鴕鳥
  • 佾雲格格
    佾雲格格 2013-05-31 23:56
    每次看到這個都很生氣
  • doreen
    doreen 2013-06-01 01:19
    謝謝妳的熱心呼籲!
  • moony
    moony 2013-06-01 07:19
    親愛的月小荷,看著這篇文,我很痛很難過...想起媽媽也是被未成年酒駕帶走生命. 我前年車禍也是因為對方酒駕...很痛呢! 生命怎麼好像不重要呢???!!!
  • iamgoingbananaa
    iamgoingbananaa 2013-06-01 08:44
    既然罰錢無效...那就像新加坡一樣鞭刑...
    抽打完了...還要塗上鹽水...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6-01 15:51
    佾雲格格: 每次看到這個都很生氣
    我是有很深的無力感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6-01 15:54
    doreen: 謝謝妳的熱心呼籲!
    大家互相提醒,讓"醉"不上道的觀念變成一種"必須的"生活態度。
    感謝閱讀~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6-01 16:04
    moony: 親愛的月小荷,看著這篇文,我很痛很難過...想起媽媽也是被未成年酒駕帶走生命. 我前年車禍也是因為對方酒駕...很痛呢! 生命怎麼好像不重要呢???!!!
    每次看到類似的報導 我的心情也會很沉 很 無力
    會難過 掉眼淚...會想...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的血肉之軀
   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 不知愛惜自己 更自私的剝奪他人生命、幸福...
    無力之餘,也只能從自身做起,和發文呼籲一下

    親愛的羞小月~好想給妳一個大大的擁抱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6-01 16:06
    iamgoingbananaa: 既然罰錢無效...那就像新加坡一樣鞭刑...
    抽打完了...還要塗上鹽水...
    給妳按千萬個讚))))))))))
    其實~我是贊成鞭刑的^^雖然有諸多爭議
    但是至少對社會秩序維護 成效卓越
  • 山峰
    山峰 2013-06-01 21:32
    如果 酒駕被捉到就以預謀殺人罪來起訴  酒駕肇事 傷人者以重傷罪  致死者以殺人罪起訴  就不知道立法院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大老爺們敢不敢這樣修法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6-01 21:38
    山峰: 如果 酒駕被捉到就以預謀殺人罪來起訴  酒駕肇事 傷人者以重傷罪  致死者以殺人罪起訴  就不知道立法院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大老爺們敢不敢這樣修法
    麥憨眠阿啦~

    去年發生葉XX酒駕事件 後~
    嚷嚷一年...
    昨天三讀通過的酒駕新刑責
    山峰大哥瞧見了嗎?
    根本差沒多少...不痛不癢的三讀唉.......
  • 宛露
    宛露 2013-06-02 02:24
    不知該怎麼說這令人心痛的新聞
    肇事者心態都認為"錢"解決就好..而倒楣的被害人與家屬..一生全變調..豈是用金錢能衡算的出來..
  • CJ-曦婕
    CJ-曦婕 2013-06-02 05:23
    罰錢了事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。教育和預防才是根本之道。我不知道台灣對酒駕的處罰的細節。在國外,即使沒有發生意外,抓到酒駕都是很嚴重的處罰。

    一、酒後駕車的認定標準
    美國各州對於酒後駕車的認定標準不盡相同。絕大多數州規定駕駛者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達到0.08%,即算酒後駕車;針對21歲以下的年輕駕駛者,則採「零容忍」的制度,血液酒精濃度0.01%就算酒後開車,在此標準下,幾乎只要開車前有任何喝酒行為就被認定為酒後駕車。近年來,美國各州認定酒醉駕車的血液酒精濃度標準更趨嚴格,有許多州將血液酒精濃度標準從0.08%降到0.05%。

    二、酒後駕車的處罰方式
    美國對於酒後駕車的處罰方式在各州亦有不同,包括罰款、拘留、參加飲酒教育學習班、社區勞動、提高保費、吊扣駕照、監禁等。有30個州規定,累犯者要沒收車輛。在以上各種處罰措施中,最普遍的處罰駕照(至少六個月),並科處高額罰款。有些州甚至對尚無肇事的酒駕初犯,即予一週至六個月的監禁(例如阿拉斯加州、亞利桑那州、加州、俄亥俄州、華盛頓州、西維吉尼亞州),其他州則是再犯才有監禁的處罰。

    三、酒駕累犯的處罰方式
    對於酒駕累犯,美國各州皆採更嚴厲的處罰措施。以加州為例,初犯、無人員傷亡、無逃逸行為的酒駕者所面臨的懲罰是吊扣駕照6個月,罰款1500~1800美元。在5年之內再次違反,吊扣駕照兩年,罰款和刑期加倍。如果駕駛者在7年內有3次酒後駕車被捕的記錄,將會被控以二級謀殺罪,即使駕車人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,照樣會被控以謀殺罪。對于二級謀殺罪,最高甚至可適用死刑。

    四、酒駕罰款的額度
    在美國,儘管各州情況各有不同,不過酒後駕車的罰款與事後開銷通常頗為龐大。以2010年加州為例,除了罰款1500~1800之外,酒駕者還需繳納拖車和存車費用187美元,登記、按捺指紋和拍照費156美元,重發駕照費125美元,增收汽車保險費2700美元,法庭收費816美元,社區服務費44美元,受害者基金100美元,酗酒教育基金50美元,學習班學費550美元等等,累計金額超過6000多美元。在上述費用中,尚值得一提的是汽車保險費,在美國各州(不僅是加州),凡有酒駕紀錄者,次年的汽車保險費皆提高近10倍左右。

    五、美國若干州特殊的酒駕處罰措施
    美國43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禁止駕駛人與乘客把已經開蓋的酒瓶帶入車內。此外,美國許多州也設有「連坐制度」,酒駕者若肇事造成人員傷亡,在喝酒時的餐廳負責人與共同喝酒者也可能被起訴。在加州,有酒駕前科的駕駛人必須在車內安裝「汽車發動酒測系統」, 這種裝置對酒味非常敏感,只要車內有酒味,就無法啟動車輛。民眾在接到通知後的30天內未安裝即屬違法,刑罰最高為6個月徒刑及罰款5000美元。在哥倫比亞特區,酒駕者會被要求觀賞一套酒駕造成慘不忍睹之事故的影片,累犯者甚至會被強迫參觀停屍間。在俄亥俄州,有酒駕肇事記錄的車主,其汽車將掛特別車牌,表明其駕車只能用在上下班等特別用途。

    原文: 美國酒駕處罰的制度 -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
    網址: http://www.npf.org.tw/post/1/9932
  • yaya
    yaya 2013-06-02 09:58
    在美國考照時駕駛手冊第一條就說開一輛車就等於拿一把槍 是會致人於死的 所以要特別小心
    有誰在開車時想到自己正拿著武器在路上晃呢 唉 國民教育水準低落至極
  • 月荷
    月荷 2013-06-02 16:30
    宛露: 不知該怎麼說這令人心痛的新聞
    肇事者心態都認為"錢"解決就好..而倒楣的被害人與家屬..一生全變調..豈是用金錢能衡算的出來..
    嗯嗯~就是心態問題
    所以~台灣有很多社會問題都在於當事人心態偏差
    黑心廠商的心態="添加一點又吃不死人"
    貪污者心態="我沒收別人也會收" "我沒收那麼多"
    炸彈客的心態= "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""我這關過得去就好"
    ........

    這個社會真的病得不清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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